工程违法转包的责任如何界定

毕节律师事务所 303

工程违法转包责任的工程界定方式是: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与接受转包的违法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的转包过程中,转包人不需要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任何全部义务,不履行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界定

一、工程工程违法转包的违法责任如何界定

违法转包责任确定的方式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转包,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任何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界定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工程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转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任何转包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界定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三、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在线提醒您,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转包是原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是总承包人只是将其总承包工程中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总承包人仍然要就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包括分包工程部分)的履行向发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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